火灾危险性类别
丙A(车用柴油)
禁忌物
强氧化剂、卤素
灭火方法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沙土。
泄漏处置
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到空旷处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附3.1.2 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及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2022年第8号公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GB 30000.7-2013)等法规、标准,该项目涉及的汽油和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主要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等主要特性,下面对其理化特性和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1)易燃易爆性
油品的易燃性与易爆性决定了油品的燃烧与爆炸是可以互相转变的。若油蒸气的浓度较高,具备了燃烧的条件,遇火源则先燃烧;若油蒸气的浓度降到爆炸极限范围内时,便由燃烧转为爆炸。
油品的易爆性还表现在爆炸温度极限越接近环境温度,越容易发生爆炸。冬天室外储存汽油,发生爆炸的危险性比夏天还大。夏天因为室外温度较高,汽油蒸气的浓度容易处于饱和状态,遇火源易发生燃烧。
(2)易积聚静电荷性
两种不同物体,包括固体、液体、气体和粉尘,通过磨擦、接触、分离等相互运动的机械作用,能产生静电荷。当油品在运输和装卸作业时,会产生大量静电,并且油品产生静电的速度远远大于流散速度,因此要求加油站在油罐车卸油或利用油枪加油时,一定要有可靠的静电接地装置,及时消除静电。
(3)易挥发及易受热膨胀性
油品受热后,温度升高,体积膨胀,同时也使蒸气压增高。当容器内油品减少或温度降低时,又会使油品体积收缩而造成容器内负压,引起容器吸瘪,这种热胀冷缩现象会损坏储油容器而发生漏油现象。因此油站的埋地油罐上一定要设通气管,采用油气回收的汽油罐还要配置呼吸阀,一来减少挥发浪费同时调节油罐内压力,防止油罐出现吸瘪及胀裂事故。
(4)易扩散和易流淌性
液体都有扩散和流淌的特性,油品的流动和扩散能力取决于油品的粘度。低粘度的轻质油品密度小,流动扩散性强;重质油品的粘度高,其流动扩散性弱,但随着温度的升高,粘度降低,其流动扩散性也增强。所以储存油品的设备由于穿孔、破损,会导致漏油事故。
(5)有毒性
加油站装卸、储存的汽油属低毒类,为麻痹性毒物,主要作用是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低浓度引起条件发射的改变,高浓度引起呼吸中枢麻痹。可导致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人体吸入汽油蒸气,可引起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以及肺水肿和渗透性胸膜炎。侵入胃引起剧烈上腹痛。
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对照《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 92号)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加油站经营和储存的汽油和柴油均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化学因素。
附3.2经营、储存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加油站在经营、储存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及其他伤害等。现分析如下:
附3.2.1 火灾、爆炸
加油站所经营的汽、柴油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管理不善、操作失当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三个必要条件是:可燃物、点火源、助燃物(空气或氧化剂),而引发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油品泄漏及存在点火源。
造成油品泄漏的原因有:
(1)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致使操作错误,引发的泄漏。如错开阀门、阀门关闭不严等;
(2)储罐、管道故障引发的泄漏。如储罐焊接点、接口、法兰及附件连接处因密封不好或腐蚀等其他原因引起泄漏等。
(3)因管理不善而引发储罐、机泵和管线的泄漏。如液位计失灵后未及时检修,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安排单独操作时误操作等引发的泄漏。
(4)因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如地面塌陷、地震等原因,导致储罐及管线倾倒、位移,从而可能使储罐及管道变形拉裂,引起的泄漏等。
主要点火源有:
(1)明火。如违章动火作业、现场吸烟、其它明火等;
(2)电气火花。如使用不防爆电器或防爆电器损坏;
(3)静电火花。如高压喷射产生静电、摩擦产生静电、输送时流速太快产生静电等因设备接地不良导致产生静电火花;
(4)机械撞击火花。如人员穿有铁钉的鞋、用铁制工具作业、其它机械撞击或碰撞等;
(5)雷击火花。
附3.2.2 车辆伤害
车辆伤害是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加油站的功能决定了其是车辆进出频繁的场所,若指示标志不清晰、能见度差、车辆失控、违规驾驶或人员追逐打闹等因素都将引起车辆伤害事故。
附3.2.3 触电
触电事故(包括雷击伤亡)是由于人体直接接触了带电的导线或设备,电流通过人体而造成伤害的事故。
加油站内使用的电气设备若电器线路绝缘破损,屏蔽不良,接地(或接零)保护失效或存在缺陷,漏电保护开关失灵等可能引致漏电,触及人员而发生触电事故。
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时,容易造成触电事故。
附3.2.4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塌陷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加油站操作人员在设备维修时,工具、附件、零部件等物件失落、飞落、坠落等,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附3.2.5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的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卷入、绞、辗、割、刺等的伤害,不包括因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加油站所使用的泵等机械设备,若缺乏必要的、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在作业、检修过程中,如思想不集中,易造成绞、碾、挤、压、轧伤等机械伤害。
附3.2.6 中毒和窒息
油品及其蒸气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属于刺激型、麻醉型或腐蚀型的低毒或中等毒性的物质,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油蒸气中毒的职业危害。同时油品中的某些添加剂也具有一定的毒性。故人员长期接触或吸入或引至慢性职业危害。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若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等,可能导致中毒和窒息事故的发生。
附3.2.7 高处坠落
定期对加油罩棚维护,未按规定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登高作业或现场监护不到位,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大风天气登高作业也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附3.2.8 其他伤害
其他伤害主要有:噪声、高温、滑倒跌伤等。
(1)噪声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听觉和非听觉两方面。长期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而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内耳器官易发生器质性病变,成为永久性听阈偏移,导致噪声性耳聋。此外,噪声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等有明显的影响。噪声还会使生产率下降,人员注意力不集中而发生工伤。
加油站内机动车辆进出频繁,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机械运转时也会产生噪声。若不按规定作足劳动保护措施,存在着噪声危害。
(2)高温
高温下作业人员受环境热负荷的影响,作业能力随温度的升高而明显下降。高温使劳动效率降低,增加操作失误率;高温环境还会引起中暑(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长期高温作业(数年)可出现高血压、心肌受损和消化功能障碍病症。
广东地区夏季长、温度高、湿度大,该项目的很多作业为露天作业,若未做好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工作,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疲劳等引发中暑。
(3)滑倒跌伤
装卸、加油时造成油品外泄,如清洁不良,油污积聚,人员作业或行走时易滑倒跌伤。
(4)其他
加油站还可能存在由于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其他伤害。
附3.3有限空间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