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
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监总局令第63号及第80号修改);
10) 《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原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11)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
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原安监总科技〔2015〕75号);
1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原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
14)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
15)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0年)的通知》(应急[2020]84号);
16)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原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17)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业场所安全标志标识的通知》(原粤安监管三〔2011〕50号);
18)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原粤安监[2014]53号);
19) 《关于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原粤安监[2012]129号);
20)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告);
21)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
22)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
2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2021]第49号修改);
24)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25)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26) 关于印发《东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东应急〔2023〕93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规范
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
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
6)《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
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XG1-2022);
9)《车用汽油》(GB 17930-2016)
10)《车用柴油》(GB 19147-2016);
1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
12)《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_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
1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
15)《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1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局部修改);
2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
2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22)《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
23)《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1.2.3 其它依据
1)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与保通联合评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现状评价合同;
2)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
1.3 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包括加油站储存经营车用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安全管理状况、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加油卸油等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综合安全评价,但不包括其成品油站外运输环节、生活设施及其场所。
1.4 评价程序
本次对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主要经过如下十个步骤:
1)前期准备
2)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3)划分评价单元
4)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5)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6)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7)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8)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9)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
10)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图1-1 安全评价流程图
2、被评价项目概述
2.1 被评价项目简介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成立于1998年03月25日,注册地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公路杨屋路段,法定代表人为林楚红。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住房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家电零售;票务代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轮胎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钟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玩具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该加油站于2022年8月2日取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东危化经字[2021]000060号号),许可范围:汽油(1630)、柴油[闭杯闪点≤60℃](1674)**(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3×3个、20m3×1个,柴油罐30m3×1个),有效期至2024年03月24日。
加油站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2.1-1 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加油站名称 |
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 |
现任站长 |
谢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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