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结果:该加油站已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备案,站区内配备了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器材。
(五)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分析结果:该加油站的设备、设施与周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的要求。
7、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7.1 针对事故隐患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采用《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对大岭山加油站进行检查评价,全部检查项目均符合要求。
7.2 补充的建议与措施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在2014版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新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加油站的安全要求,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加油站的安全和环保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安全和环保需求。
1)该加油站要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规定对相关重点设备、工艺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风险防控、事故处置能力和安全智能化程度,全面提升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
2)针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的情况,提请该加油站在今后经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防静电措施:
①减少静电荷发生
A、严禁用塑料桶盛装汽油,严禁敞开式卸油和喷溅式收发油。
B、控制流速。汽油罐装时,加油枪流量不应超过50L/min。
②防止静电的积聚
接地是防止静电积聚的有效办法,在油罐车卸前必须先接好导静电地线;日常应对设备的接地、防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接地报警仪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完好且能正常使用。
(2)防雷击措施
①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车场地的导静电接地点、静电接地装置和静电接地仪,保持完好有效。
②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切断电源,停止加油。待雷击过后,再送电加油,以防不测。
③在雷雨季节来临时,事先应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对设备和装置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④加强对避雷针等防雷设施的维护,每半年请当地防雷检测部门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
3)防撞击措施
①当班安全员和加油员应引导车辆进站加油,并防止车辆与铁制盛装容器的碰撞。
②设备检修时不得使用铁制工具,应使用铜合金制工具。
4)防油气中毒措施
①控制汽油及其油蒸气的污染。
②防止食入中毒,汽油不得用嘴吸油,以防食入。
③在检修汽油罐、管道或其它设备后,必须将手、脸等清洗干净后才能进行其他工作或进食。
④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并应委托有资质的清罐单位进行施工;进罐前进行吹扫、置换、气体含量分析,符合要求方可进罐;罐内作业时应有人监护,挂牌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禁止装卸油品。
⑤加油站应按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同时,定期组织员工接受身体检查。
5)安全管理措施
①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时临危不乱。
②定期对站内设备、管道、阀门、附件等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管道阀门、附件等完好,无跑、冒、滴、漏及腐蚀现象,一旦发现有损环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妥善处理。
③主要负责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或定期进行再教育。
④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的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⑤切实做好用电、动火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做好安全措施,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应做好巡查工作,站外人员在加油站周边动火时,加油站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⑥检修动火时应清理容器、管线的油品,经分析应符合动火条件,切断所有与动火设备相连的管线,清除周围易燃物,准备好灭火器具;动火应有人监护,挂牌作业,并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禁止装卸油品。
⑦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要求,该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加油场所、设施、装置安全对策措施
(1)按规定给摩托车加油后,应督促司机将摩托车推出站外才可以启动。对进入加油站尚未熄火的车辆工作人员应予以及时制止,严禁用油枪往塑料桶(瓶)内加油,严禁在站内修车。
(2)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枪,不能让顾客操作。
(3)加油时不得强拉拆扭加油软管。
(4)加油时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5)加油机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加油。
(6)发生跑、冒、漏油时,必须清理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起动离去。
(7)给车辆加油,要提醒司机不要在加油站内打电话;加完油后,要及时提起加油枪,防止司机突然驾车驶离时拉断加油枪软管。
(8)加油工要注意车辆来往,防止车辆伤害;
(9)随应市场和社会需求,完善自助加油设施(如监控系统、油站发生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切断开关和油站广播等),并强化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相应安全知识的掌握);
(10)加油站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加油站的罩棚、站房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7)卸油作业安全对策措施
(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4)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6)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9)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管、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拋摔,以防接头变形。
(13)卸油完毕罐车静置5min后,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14)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15)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时, 应立即停止卸油并立即处理。
(16)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和伤亡事故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同时应将油罐车驶离加油站。
(17)在卸油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18)卸油口未使用时应加锁。
8)自然灾害安全对策措施
(1)加油站内防雷设施应定期请当地防雷设施检测所检测,平时应注意防雷设施的保养。
(2)加强员工对台风及台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3)加强员工对地震及地震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防震减灾意识。
(4)地震发生时,应立即跑到空旷的地方。震后检查油罐及输油管线、电器设备等主要设施是否正常,所有故障排除后才能恢复正常营业。
8、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组通过对对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根据对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加油站经营的油品品种、工艺设备配置状况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本评价组认为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自然灾害、高温危害。其中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大岭山加油站未构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加油站经营的汽油、柴油不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