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
5、安全措施补偿系数C=C1×C2×C3
0.76
6、火灾、爆炸危险等级
较轻
7、补偿后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F&EIˋ)
73
8、补偿后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
较轻
经过对该加油站贮罐区汽车槽车油罐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得知:油罐车爆炸初评计算结果,火灾爆炸指数96,危险等级属较轻,一旦发生火灾,损失较大 ,如果在火灾区内有操作人员,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经过补偿后,火灾爆炸指数73,危险等级仍为较轻。因此,该加油站卸车运行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才能保证加油站的安全运营。
6、分析评价
6.1安全检查表评价分析
依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加油站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分析如下:
6.1.1站址选择分析评价
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选址符合要求。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具体见第二章2.3。架空电力线路没有跨越加油站的作业区。
6.1.2站内平面布置分析评价
1)该加油站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
2)加油站内道路的设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5.0.2的要求。
3)加油作业区内没有“ 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4)该加油站西南面、东北面、东南面设有高2.2m以上的实体围墙。
5)该加油站内部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5.0.13条的要求,具体见第2章表2-4。
6.1.3加油工艺及设施分析评价
1)油罐均为埋地设置且采用钢制人孔盖。埋地油罐采取了整体固定措施防止油罐上浮。
2)油罐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油罐外表面防腐措施的防腐等级为加强级。
3)加油机设置在室外,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加油机最大流量为50L/min。加油软管上设有安全拉断阀。加油机上的放枪位有各油品的文字标识,各加油枪有颜色标识。
4)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设有防撞柱。
5)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每个油罐单独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均有明显的标识。卸油接口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6)该加油站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
7)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水平4m以上。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为50mm。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装设呼吸阀。
8)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采用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软管。
9)工艺管道没有穿过或跨越站房等建(构)筑物。
10)油罐采取了卸油时防满溢措施。油罐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
11)本站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站内油罐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
12)油罐的防腐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蚀保护层。
13)加油机上有设置紧急停机开关,符合要求。
14)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可在站房内监控加油区、卸油区等。
6.1.4消防设施和给排水分析评价
该加油站加油机旁有设置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油罐区配置3台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加油站配置灭火毯11块、沙子2m3。其余建筑的灭火器配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站内环保沟内地面雨水排入隔油池,其余地面雨水散流排出站外。
6.1.5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分析评价
1)该加油站采用外接380/220V的电源,供电为三级负荷,设置有独立的计量装置。
2)罩棚、站房、发配电房等处设事故照明。
3)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穿钢管保护。电缆沟内充沙填实。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均属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保护埋地敷设。
4)罩棚下的灯具选用IP44级的照明灯具。
5)该加油站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结论为合格。
6)卸车场地设有静电接地报警仪。相关法兰两端等连接处采用铜片跨接。
7)该加油站设置紧急切断系统,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切断加油泵的电源。紧急切断系统具有失效保护功能。加油泵的电源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紧急切断系统只能手动复位。
8)根据油站提供的管道仪表流程图,该加油站油罐采取了卸油时防满溢措施。油罐设有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系统主机位于站房,便于值班人员观察系统监测情况。
6.1.6建(构)筑物、绿化分析评价
1)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二级。顶棚部分没有采用燃烧体建造。罩棚设计荷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罩棚的抗震设计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2)站内没有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3)作业区内没有种植油性植物。
6.2事故树分析评价
由第5章事故树分析得知,火源与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油气构成了加油站燃爆事故发生的要素。条件事件a(达到爆炸极限浓度)结构重要系数最大,是燃爆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条件,这就要求采取针对措施,如安装气体报警装置.对混合气浓度进行监测,一旦接近危险浓度即行报警,使管理人员立刻采取预防措施,可避免事故发生。构成油品泄漏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次之,由此可知,加油机、管道、油罐的密封是否良好在防止燃爆事故发生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另外,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防止铁器撞击,防止产生静电火花以及加油点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
6.3事故预测后果分析评价
由道化学评价法评价可知,该加油站汽油槽车火灾爆炸指数(F&EI)为 96,危险等级为“较轻”, 经过补偿后,暴露区域面积为1900.0m2,暴露半径为24.6m,危险等级为“较轻”。
根据前章计算可知,该加油站卸油点汽车槽车一旦发生爆炸,其暴露半径为24.6m,危害面积约1900.0m2;如果该加油站汽车槽车卸油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对站内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建筑物有损坏,故加油站必须对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等加强管理,以免发生危险。
6.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分析评价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 的有关规定对该加油站的经营条件进行评价如下: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分析结果:该加油站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已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
分析结果:主要负责人已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分析结果:该加油站已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符合要求。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