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罩棚下处于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照明灯具。
GB50156-2021
第13.1.8条
罩棚下的灯具选用IP44级的照明灯具。
符合要求
9
钢制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GB50156-2021
第13.2.1条
有防雷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符合要求
10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GB50156-2021
第13.2.2条
接地设施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详见附件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符合要求
11
埋地钢制油罐以及非金属油罐顶部的金属部件和罐内的各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的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GB50156-2021
第13.2.4条
有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符合要求
12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油气放散管在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做防雷接地。
GB50156-2021
第13.2.5条
加油站通气管接入全站共用接地装置,无单独做防雷接地。
符合要求
13
当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的站房和罩棚等建筑物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当罩棚采用金属屋面时,宜利用屋面作为接闪器,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不应有易燃物品,热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mm;
3)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盖。
GB50156-2021
第13.2.6条
建筑物采用避雷带保护。
符合要求
14
加油加气加氢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GB50156-2021
第13.2.7条
加油站的信息系统采用导线穿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作接地。
符合要求
15
加油加气加氢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GB50156-2021
第13.2.8条
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符合要求
16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当外供电源为380V时,可采用TN—C—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GB50156-2021
第13.2.9条
380/220V供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配电箱带有过电压保护装置。
符合要求


